3月11日,市纪委监委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2024年第1期“风正巴渝·学习讲堂”,全面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视办主任梅哲同志主持,市纪委常委张丽同志作专题辅导。
专题辅导从《条例》的修订背景切入,清晰梳理《条例》的历史沿革,深刻阐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具体案例,通过新旧条文对比,逐条阐释《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背后的深意;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深入学习、带头遵守、严格执行等要求,精准把握红线底线、力度温度,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学习和贯彻《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治理等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使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将《条例》作为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准确理解新规定、跟进适应新要求,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会议强调,《条例》既是开展监督执纪的工具和准绳,又是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一把威严戒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扎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问责条例、组织处理规定和政务处分法等惩戒制度贯通起来,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切实增强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要用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以推动落实清廉重庆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本次学习采取“主会场+视频连线”的方式,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市委巡视机构干部,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级单位机关纪委、市管医院纪委、中央在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区县纪委监委干部近7000人参加。